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诸暨市招投标中心简介

    诸暨市招投标中心于 2003 年 7 月经市编委批准设立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,是为我市建设项目交易、土地(采矿权)交易、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的有形市场,旨在再创诸暨市经济体制新优势,深化“阳光工程”,打造信用诸暨,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。
    中心遵循“政府引导市场、市场公开交易、交易规范运作、运作统一监管”的工作思路,坚持“监督管理与具体操作相分离”的管理原则,接受市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与管理,同时接受市监察局的执纪监督。
    中心主要职责: 负责建设项目交易、土地(采矿权)交易、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进场交易及服务工作;负责制订招投标中心的交易管理规则;受理和发布各类交易信息,为交易各方提供各种信息资料、技术咨询服务和交易场所;负责招标投标资料的统计、分析、评估,建立投标人、供应商、商品价格等信息网络;负责组织集中采购或其他机关的委托代理采购,监督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,协调采购双方的关系;负责发布国有、集体企业产权交易信息,为企业的兼并、破产、拍卖和企业闲置资产的转让、拍卖、租赁提供服务;办理各种产权(含股权)确认、登记、托管、转让、过户手续;依法对交易各方、中介机构的进场交易资格进行核验;负责办理交易许可证;负责维护中心的交易秩序。
    中心将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优势,以规范招投标交易行为为基础,信息网络为纽带,通过健全制度、加强服务,逐步建成功能健全、运作规范、公正高效、综合开放的招投标交易平台。


诸暨市招投标中心内设机构工作职责


一、中心财务科

1 、负责编制年度行政经费预算,并正确、合理地安排和使用经费;

2 、负责日常财务工作,及时、准确和完整地记帐、算帐和报帐,加强会计核算和“两公开一监督”工作;

3 、负责制订财务管理制度,监督各项制度执行情况;

4 、负责财务方面的材料撰写和统计报表工作;

5 、负责职工工资、劳保用品发放及医疗保险工作;

6 、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二、信息管理科

1 、负责交易管理制度的草拟工作;

2 、负责交易信息的管理和发布;

3 、负责专家评委的抽取等使用管理;

4 、负责各类交易的统计和分析;

5 、负责中心网站和局域网的建设和管理;

6 、协助做好中心业务工作的督办工作;

7 、负责交易设施的管理;

8 、负责服务大厅的管理和服务协调工作;

9 、负责开标区、评标区的服务工作;

10 、负责提供各类信息服务;

11 、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三、建设项目交易科

1 、贯彻执行建设工程交易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;

2 、负责建设项目交易政策和市场信息的收集和整理;

3 、负责建设项目交易规则、制度的草拟工作;

4 、负责建设项目交易的受理和跟踪服务工作;

5 、负责建设项目交易的过程管理和服务工作;

6 、负责对建设项目交易各方和中介机构进场交易资格的登记、核验等管理工作;

7 、负责建设项目交易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;

8 、负责与建设招投标职能部门的联系;

9 、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四、政府采购科

1 、贯彻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;

2 、负责政府采购交易政策和市场信息的收集和整理;

3 、负责政府采购工作规则、制度的草拟工作;

4 、接受采购人委托并负责采购;

5 、负责组织和承办集中采购事务;

6 、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和中介机构进场交易资格的登记、核验等管理工作;

7 、负责政府采购技术咨询服务工作;

8 、负责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的受理、回复。

9 、负责与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联系;

10 、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五、土地(采矿权)交易科

1 、贯彻执行土地及矿产资源交易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;

2 、负责土地及矿产资源交易政策和市场信息的收集和整理;

3 、负责土地及矿产资源交易规则、制度的草拟工作;

4 、负责土地及矿产资源交易的业务受理和具体承办工作;

5 、负责土地及矿产资源交易资料的收集和整理;

6 、负责与土地及矿产资源交易主管职能部门的联系;

7 、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六、产权交易科

1 、负责贯彻执行产权交易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;

2 、负责产权交易政策和市场信息的收集和整理;

3 、负责产权交易规则、制度的草拟工作;

4 、负责产权交易的业务受理和具体承办工作;

5 、负责对产权交易各方和中介机构进场交易资格的登记、核验等管理工作;

6 、负责产权交易资料的收集和整理;

7 、负责与产权交易主管职能部门的联系;

8 、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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